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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約十多年前在中國時,看過一部澳大利亞電影《馴馬手莫蘭特》。這是我在中國看過的惟一一部澳洲影片。那時還做夢也想不到"第二次插隊"。來天涯海角安家落戶,對於澳洲的歷史文化一概渾然無知。只是看懂了電影的情節,後來也淡忘了,只有一個強烈的印象,便是那寬銀幕的畫拍得極美,還有那深紅色的夕陽餘輝,靜靜的院子一角,有個木匠在釘棺材。
最近略懂澳洲歷史,方知莫蘭特此人此案何以如此受澳洲人看重。原來這位騎兵中尉在成爲戰爭英雄之前,早已是一位頗有知名度的民謠詩人。
1890年代是澳大利亞民族主義崛起的黃金年代。在文化上扛起民族主義大旗的是一份名叫《公報》(the Bulletin)的雜誌。這份雜誌極受大衆歡迎,以至被稱爲"叢林聖經"。澳大利亞最著名的作家與詩人享利·勞森與班卓·佩德森,都是它一手培養的。後者即是澳洲准國歌《與瑪蒂爾達跳個華爾滋舞》(Waltzing Matila)的作者。
而莫蘭特以"馴馬手"(The Breaker)筆名曾在《公報》上發表不少作品。
莫蘭特是一個騎馬好手,亦是風流才子。傳統作家們認爲他極有魅力、膽量與才智,同時又善於欠債不還,不時還勾引婦女。他自稱是一位海軍上將的兒子,不過無法證實。十幾歲時從英國移居澳洲。1899年志願加入赴南非的澳軍,參加英帝國征服布林人的戰爭。
這場戰爭十分殘酷。英軍統帥吉青納伯爵實行燒殺策略。爲了對付布林人遊擊隊,他把自己的軍隊也化整爲零,組成不正規的"叢林射手"分隊(THE BVC)。莫蘭特被編入其中一支分隊。他的上司與朋友英軍上尉亨特曾指示接吉青納口頭命令不留戰俘,以報復布林人殺害英軍傷員。不久亨特戰死,當莫蘭特抓到一批俘虜,發現他們身穿從亨特身上扒下的衣服時,便開槍殺了他們。
但是當時中立國已激烈批評英軍殺俘。吉青納急於洗清自己形象,必須抓一些替罪羊以示嚴肅軍紀。莫蘭特等三名澳洲軍人便被軍法判處死判。宣判時,澳洲已經立國。首任總理巴頓亦無法營救。澳洲人憤憤於英國人只殺澳洲人來示衆,而且統帥明明下令又賴帳,因此莫蘭特的犧牲更爲激發了澳洲人民對英帝國的離心力。
這個吉青納伯爵後來到中國訪問,對中國古董垂涎三尺,竟有小偷小摸行爲,被澳洲記者"中國的"莫理循一頓挖苦。再後來他在一戰時座艦被德軍擊沈,溺水而死。
莫蘭特視死如歸,拒絕蒙眼直面槍手並喊道:"射凖了!別把事情弄糟!"他在受刑前夕尚有詩作傳世:
"不必介意吧,先生/任他們決定/如何處置你的遺體/撒上石灰,或是剖腹掏淨;/我們將會幹得漂亮利索,先生!/當你被送上十字架頂,/殺你的方式一定是最最時興。"
臨刑而仍保持幽默,不失爲一條漢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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