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|上一页|服务指南|读者留言|馆长信箱
开 放 时 间 | 借 阅 规 则 | 读 者 须 知 | 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(试行)

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(试行)


  
序言

  《中国图书馆员职业道德准则(试行)》是以中共中央颁布的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为指导,总结我国图书馆活动的实践经验,为履行图书馆承担的社会职责而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。


  准则的贯彻落实,有赖于图书馆员的自觉行动、图书馆馆长的具体指导、图书馆组织的引导激励、图书馆间的积极合作,以及全社会的支持与监督。


  本准则所言图书馆,指各种类型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。


  本准则所言图书馆员,指所有从事图书馆和信息服务工作的人员。


正文

  1.确立职业观念,履行社会职责。 2.适应时代需求,勇于开拓创新。

  3.真诚服务读者,文明热情便捷。 4.维护读者权益,保守读者秘密。

  5.尊重知识产权,促进信息传播。 6.爱护文献资源,规范职业行为。

  7.努力钻研业务,提高专业素养。 8.发扬团队精神,树立职业形象。

  9.实践馆际合作,推进资源共享。 10.拓展社会协作,共建社会文明。

嘉兴纵览|名人天地|秀州书局|历史文化名城|网上阅览室|文化时空|专题题库|信息检索

联系电话:(0573)2030117 电子信箱:WEBMAN@MAIL.JXPTT.ZJ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