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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潘乐群
新闻背景:浙江嘉兴青年俞星伟日前抱着“支持建设嘉兴博物馆新馆”的初衷,把自己精心收藏的496件史前文物捐献给嘉兴博物馆。然而,当地文保部门却认为,这不属于“捐献”,而应视为“主动上交”。“因为俞星伟多年收集出土文物的行为,已经违反了我国现行的《文物保护法》”。“捐赠也违法?”这件看来平常不过的捐赠新闻,很快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。
捐赠人俞星伟:捐赠违法?冤!
“我自己掏钱收购文物,再捐献给国家,做这样的好事,怎会违法?”俞星伟怎么也想不通。
在嘉兴文化界,俞星伟因为精熟“马家浜文化”而小有名气。马家浜文化是太湖流域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的代表。嘉兴正是马家浜文化的发源地。
俞星伟的家乡嘉兴市秀城区凤桥镇,近年来不断发现吴家浜遗址、大往遗址、双桥遗址、雀幕桥遗址、大坟遗址等大量马家浜文化遗址。这些遗址吸引了俞星伟。十余年来,他耗资数万元,殚精竭虑收集史前出土文物,并坚持“只收不售”。于是,各类藏品日丰的同时,俞星伟对马家浜文化也研究愈深,爱之愈烈。在收藏过程中,俞星伟数次写信给市领导,呼吁保护嘉兴史前文化,兴建一座马家浜博物馆。当嘉兴博物馆欲建新馆的消息传出后,俞星伟自然而然地捐出自己的藏品。他觉得这么做“心里踏实”!
然而,文物保护部门却认定,俞星伟的举动不能称为“捐献”,最多只能算“上交”。
因为现行的《文物保护法》规定: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从事文物购销活动,属于违法行为。俞星伟多年来私自收购出土文物,显然有违法之嫌。
俞星伟不由连连喊冤:一不盗挖墓葬遗址,二不走私文物。收购这些史前文物,也不是为了赢利赚钱,而是出于保护目的,出于对史前文化的热爱。“我这样收购文物,捐献给国家,总比让那些史前陶罐变成村民们的尿壶、鸡食盆要好吧?”
博物馆:出土文物不能买卖
俞星伟喊冤赢得不少人的同情。许多人提出疑问:新闻媒体中不是常有名人名家捐献文物、因而受到国家表彰的报道吗?怎么偏偏俞星伟就违法呢?
嘉兴博物馆馆长方包清说,文物的价值,并不只在于它本身,而更在于埋藏在地下的一种隐含的关系。哪种文物在哪个地层发现,哪种器具在墓葬中位置如何,都是考古研究的关键。俞星伟交出的文物虽多,但因为离开了原来的出土环境,已经失去了重大的研究价值。所以国家不允许出土文物流通。
至于传世文物,因为早已脱离了具体的出土环境,因此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流通。“如果我不懂法律,大概也会同情俞星伟。”
嘉兴博物馆副馆长陈行一透露,浙江省有关文物专家几天前特意到嘉兴鉴定俞星伟捐献的文物,都感到痛心疾首:“如果出土这些文物的墓葬,哪怕十个中只保护下一个,也比这几百件孤零零的文物有价值不知多少倍!”而正是俞星伟的“购买”,贻误了保护这些墓葬的时机。
这些文物专家视俞星伟的举动为“买一件,毁一片”!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,俞星伟正确的做法应该是“举报”文物贩子,而非“购买”出土文物。
嘉兴市文保部门认为,承认俞星伟的行为为“捐献”,就等于默认他收购出土文物的合法性,因而势必会鼓励文物贩子,加剧盗挖现象,这是难以容忍的。
文物管理处:文物保护遭遇尴尬
“俞星伟这样的事情今日不出现明天也会有。”嘉兴市文物管理处处长陈建江说得干脆,“这是文保部门面临的一个难题。”
90年代以来,随着国家对传世文物上市流通的开禁,各类出土文物也混杂其中,地下交易愈发猖獗。一位资深文物专家指出,现在各大城市的文物古玩市场,或明或暗几乎都有出土文物的交易,有的甚至就摆在摊头上叫卖。
据估计,嘉兴市约有近万人从事民间收藏,其中不乏像俞星伟这样的出土文物“收藏家”。然而,因难以获得确凿证据,文保部门对于“地下交易”束手无策,甚至已见怪不怪。相关法律虽然明确,但操作性不强,形同虚设。
嘉兴市文保部门一位领导认为,文保部门目前只能加强打击盗挖、控制源头的力度。譬如加强监控旧城改造、公路建设。可是,现在仅嘉兴市各类砖瓦厂就有几百家,文保部门实在难以监控他们的取土情况,而一批终日围转四周的文物贩子,已经形成了“利益一条龙”。如今,对“文物盗卖”已是打击一次、收敛一下,又复发一次,要根绝,难!
在这种背景下,俞星伟心理特别不平衡:“别人收购、收藏都没事,我好心捐献反倒‘自投罗网’了!”目前,嘉兴文保部门对于俞星伟的“捐赠事件”保持低调。有关人士认为,深层次的问题在于:如何采取更为有效、更切实可行的办法,使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,摆脱俞星伟捐献之类的尴尬。 |